日前,歐盟委員會調查機關發布立案公告,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卡客車新輪胎和翻新輪胎啟動反補貼調查。
反補貼調查期間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自2014年1月1日至調查期間結束。
本次調查由反對不公平輪胎進口同盟于2017年8月31日提起。其代表的歐盟卡客車新胎和翻新胎生產商的生產量超過歐盟總產量的45%。
本次被調查產品為“新的或者翻新的充氣輪胎,由橡膠制成并使用于卡客車,且負荷指數大于121”,海關關稅編號為4011 20 90和4012 12 00(僅供參考,并不能用于判斷被調查產品范圍)。
據了解,本次立案公告后15天內,相關企業提交抽樣答卷;立案公告后21天內,提交抽樣相關評論信息;抽樣結果公布后37天內提交抽樣答卷。根據歐盟相關法律規定,本調查應當在立案公告公布后13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