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1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加強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起草了地方標準《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中表示,涂裝、化工、橡塑制品等行業為 VOC 排放重點管控行業。
江蘇省當前控制臭氧需要大力減排 VOCs。利用哨兵五號衛星產品,以2019年8月臭氧污 染時段為例進行分析。將江蘇省甲醛與二氧化氮柱濃度比值作為臭氧敏感性指示劑分析我省不 同區域臭氧生成主控因子,一般情況下,當 HCHO/NO2比值小于1時處于VOCs控制區,比值大于2時處于NOx 控制區,介于1~2之間的為過渡區。分析結果表明,在該時段臭氧超標情況下,蘇南等沿江區域城市主要處于VOCs控制區,其他地區基本都屬于VOCs-NOx過渡區,主要以減排VOCs為主。
涂裝、化工、橡塑制品等行業為 VOC 排放重點管控行業。涂裝排放的臭氧生成潛勢最大,占 36%;其次為化工、橡膠塑料制品與電子。芳香烴和烯烴是關鍵活性 VOCs 物種。基于 環境空氣 VOCs 監測結果,臭氧污染季節芳香烴、烯烴對典型城市如南京、徐州、蘇州城區的 臭氧生成貢獻最大。全省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分析結果也表明,VOCs 排放中的芳香烴、烯烴 臭氧生成潛勢最大。
“十三五”以來, 全省制造業企業數量占比穩定在 98.5%以上。2018 年,橡膠和塑料制品業占比4.7%。VOCs污染控制技術源頭控制措施中,橡膠制品行業采用串聯法混煉、常壓連續脫硫工藝進行治理。合成橡膠執行國家石油化工排放標準,橡膠制品執行國家橡膠制品行業標準。
國家現行大氣綜排、行業排放標準以及其他省份大氣綜排中的NMHC 排放濃度限值在 10~120mg/m3范圍內,《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明:輪胎企業及其他制品企業煉膠、硫化裝置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0mg/m3,輪胎企業及其他制品企業膠漿 制備、浸漿、膠漿噴涂和涂膠裝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0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