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巴西經濟部外貿委員會管理執(zhí)行委員會(GECEX)于《聯邦政府公報》上發(fā)布2021年第176號決議,對原產于韓國、日本、俄羅斯、泰國、南非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乘用車輪胎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繼續(xù)對韓國、日本、俄羅斯和泰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不再延長對南非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反傾銷措施。
韓國生產商/出口商Kumho Tire Co.,Inc.為0.32美元/千克、Hankook Tire Co., Ltd.為0.51美元/千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1.49美元/千克,日本生產商/出口商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Ltd.為0.21美元/千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1.59美元/千克,俄羅斯生產商/出口商OAO Cordiant為1.10美元/千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0.72美元/千克,泰國生產商/出口商Zhongce Rubber Co.,Ltd為0.55美元/千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0.53美元/千克,立即暫停對日本涉案產品征稅。
2013年6月10日,巴西對原產于韓國、日本、俄羅斯、泰國、南非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乘用車輪胎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4年11月24日,巴西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2019年11月22日,巴西經濟部發(fā)布2019年第63號公告稱,應巴西輪胎產業(yè)協會(Associa??o Nacionalda Indústria de Pneumáticos)的申請,對原產于韓國、日本、俄羅斯、泰國、南非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乘用車輪胎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